四川
2024年四川雅安市汉源县从县外考调教师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2-01 15:17 来源:雅安人事考试网
汉源县2024年从县外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在编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在职在编教师20名,报考条件及具体岗位详见公告及附件1《汉源县教育系统2024年从县外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
在省内工作的汉源籍或父母、配偶为汉源籍(含在汉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工勤人员不纳入考调范围)。
三、考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热爱汉源、关心汉源发展,自愿到汉源工作。
(二)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21日。
(三)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具备符合考调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原工作单位试用期未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工作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汉源县教育局人事股1208室(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2段130号)
3.现场报名及材料:申请人填写《汉源县教育系统教师考调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在编证明(附件3)原件,招聘用文件、身份登记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XXX单位”)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如报名人员的父母、配偶户籍不是汉源籍,而是在汉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需提供其在汉源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本次考调不设置开考比例,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未达到8:1及以上的岗位,则直接进行面试。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8:1及以上的,在面试前先进行笔试,按岗位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调总成绩。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因报考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或联系电话有误、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四)确定考调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根据岗位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调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对拟考调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考调岗位工作匹配度进行全面考核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并对考调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二历一身份”。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考调资格。
考调对象考察合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健康体检合格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健康体检合格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调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调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考调的教师,根据考调单位岗位聘任情况,重新核定事业岗位等级及工资待遇。
(二)考调教师在汉源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满后方能申请调离。
(三)考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4222516。
(四)本公告由汉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4228105。
汉源县教育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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