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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攀枝花市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考调事业人员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5-07 13:16      来源: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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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攀枝花市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也可直接访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通告栏〉、攀枝花组工网发布)。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攀枝花市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本次考调条件的攀枝花市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攀枝花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正式调入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保留。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条件。
 
  8.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事业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的规定。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5月。学历学位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
 
  7.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工作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9.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10.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24:00(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攀枝花市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公开考调事业人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攀枝花市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仅需本人签字)、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名称为姓名+电话号码)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09495783@qq.com(邮件标题:“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姓名”)。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考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报考者。若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审结果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17日登录报名邮箱查收准考证并自行打印,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证明本人事业身份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集中进行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电话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1.5:1。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在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为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顶岗试用期内,顶岗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检举。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2-517633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13551754515(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附件: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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