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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区外考调教师2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28 10:21      来源:顺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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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师资紧缺现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公开考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具体考调学校、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
 
  考调对象为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在同一县域内在编在岗工作满5周年(2019年7月6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且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周年、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
 
  在编在岗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6日,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的,其服务期可按在编在岗计算。
 
  四、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的年度考核可为不定等次);
 
  4.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其中一项(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2.获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教、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中央电教馆颁发)、说课(不含有效课堂展评和实验操作)县(市、区)级奖项(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为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所、教研室、进修校,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3.任教所报考学科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4.取得“地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地市(州)级及以上所报考学科骨干教师”(证书颁发单位必须是地市、州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其余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可);
 
  5.参加工作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教师(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考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九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3),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在附件3《报名表》上必须由现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且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荣誉或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备4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一时间和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解聘,且责任自负。
 
  备注: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六、考调办法
 
  本次考调教师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构成(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教师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考调岗位,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2:1,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调减或取消该学科考调计划。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为辅。
 
  3.笔试成绩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音、体、美岗位还需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3.面试教材范围:顺庆区现使用的教材。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本次所有岗位面试成绩(指面试折合之前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复查通知后可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调动,其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送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十一、选择岗位
 
  拟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依次等额自主选择考调学校。
 
  十二、调动
 
  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顺庆区人社局、顺庆区教体局办理调动手续。考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时,根据报考学校岗位设置空岗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聘用岗位。若考调进入的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空缺,则实行高职低聘。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区纪委监委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235950(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0817-2268828(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817- 2236629(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十五、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三)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选岗、调动的,责任自负。
 
  附件: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