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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南充南部县部分事业单位考调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02 13:38      来源:南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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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部县人大常委会信息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调名额为5名,具体岗位详见《南部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面向南部县域内在编在职一般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考入事业单位后必须按政策变更身份)。
 
  (二)考调条件
 
  参加考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考调岗位要求相符的身份性质及条件;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考调岗位的条件及要求(详见《一览表》);
 
  3.具有与考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考调服务年限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2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地址:南部县桂冠路8号政务中心大楼七楼714室)。
 
  3.报名要求: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按比例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调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scnanbu.gov.cn/,下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日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之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人事档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且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588190
 
  监督电话:
 
  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17-53855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