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2024年四川巴中通江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03 17:42 来源:通江县人民政府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编办发〔2024〕2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人员属财拨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详见《通江县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或未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其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各岗位具体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及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其要求的专业相同;
4.有效居民身份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上所标注的年龄必须在公告规定的年龄范围之内;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人员;
6.在编人员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7.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该单位至少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的(5周年或6周年);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8:00至7月19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网址https://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登录考生之家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左右。
2.填报信息。应聘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缴费确认。
4.缴费确认。经网络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18: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和符合申请免缴考务费等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以PDF形式上传到QQ邮箱1094063863@qq.com,经审核通过后,将其考务费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5.打印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考生之家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24年7月24日至7月27日上午9:00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考生之家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等,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则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取消的岗位报考者所缴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五、加分审核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申请加分的考生,务必在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将相关加分材料交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11楼1118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公示。
(一)申请加分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学生,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且取得了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进行命题和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24年 8月6 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24年8月8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11楼1118室)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4年8月12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公布。
(二)专业科目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应聘者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审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参加了笔试考试且有成绩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
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4年8月20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带上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①本人笔试《准考证》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限户籍或生源地为巴中市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或高中毕业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通江县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④与应聘条件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上不能验证学历的,须提交相应的学籍档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在编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凡提供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审查等而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审查递补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对象和资格审查时间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公告。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发放《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
3.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公告。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还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1118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办法与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一致)。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通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聘的岗位,在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村医服务期限为6年且入职后3年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其余岗位服务期限5年。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招聘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应随时浏览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http://www. tjxzf.gov.cn/ xxgk/jbxxgk /rsxx/index.html),及时掌握招聘活动的相关公告、信息和要求,防止错过招聘活动相关环节时间,给考生带来不便或造成损失。
(三)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27-7221747)。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卫生健康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0827-7221747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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