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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招聘片区纪检监督员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10 10:10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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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招聘片区纪检监督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片区纪检监督员。现将具体聘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片区纪检监督员是在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的领导下,配合纪工委参与受理举报、处置线索、查办案件的辅助性工作,协助纪工委对社区有关事项进行“再监督”,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工程项目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初信初访办理“四个全程参与”,主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巡访、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职责,不从事社区具体工作。
 
  二、聘用职位
 
  片区纪检监督员2名
 
  三、聘用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中共党员优先,原则性、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正义感,作风正派、处事公道,热爱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能维护社区集体和居民合法利益,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智能手机进行办公软件操作及程序处理,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街道在职干部、社区“两委”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等人员;
 
  5.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片区纪检监督员的情况。
 
  四、聘用办法
 
  本次片区纪检监督员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7月12日截止,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北辰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北辰街道办事处205室),联系人:杨航,联系电话:0826-2241375或0826-2242414。
 
  4.报名资料: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自行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同时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名表(附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聘用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中旬。面试具体事项由北辰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统筹协调、综合分析、纪检监察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集体面试由聘用领导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试。
 
  (三)体检
 
  体检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人员数量1:1比例确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北辰街道办事处对其政审考察。因政治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上述程序结果,按照聘用岗位1:1确定预聘用人员,经区纪委监委审核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聘用。
 
  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的片区纪检监督员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相关待遇
 
  务工补贴+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绩效管理,按保险政策相应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八、纪律要求
 
  在聘用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及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26)2241375
 
  监督电话:(0826)2242414
 
  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