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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18 13:10      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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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41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10)宜宾市南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党校6楼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咨询电话:0831-3307698、15881359393。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请自行打印《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考信息表》(本公告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在任一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1份,请报考者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考核
 
  (一)笔试
 
  所有岗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需进行笔试,小于等于20人则不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后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2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
 
  (二)面试
 
  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宜宾市南溪区洗脚田党校6楼)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24年8月2日下午14:30-17:00。
 
  本次招聘考核为专业技能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核总成绩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及排名,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公示
 
  1.拟聘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公示7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递补
 
  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和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招聘单位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在南溪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3185363。
 
  九、有关招聘政策、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南溪区现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咨询电话:0831—7855097。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新招聘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未满5周年辞聘解聘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安家补助。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人才南溪区组织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及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5097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185385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3307698
 
  附件: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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