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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广元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考调6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25 14:31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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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下半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县级部门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县委同意,拟面向全县乡镇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考调66名干部,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17名、事业人员49名。具体职位(岗位)详见《2024年下半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我县乡镇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中小学、卫生院)工作人员。其中,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考调岗位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4.考调岗位报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5.报考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基层服务年限;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情形的职位。
 
  四、考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1日18:00。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2024年下半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报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地址:县委4号楼1楼,联系人:翟岗,联系电话:5816860。
 
  事业人员岗位报名:县人社局一楼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联系人:赵小峰,联系电话:5377486。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联合审查。初审合格后,按程序通知到报名人员。
 
  (三)考核
 
  1.本次公开考调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拟考调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如考调单位有需要,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增加笔试环节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考核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3日,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考察
 
  1.各职位(岗位)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员。
 
  2.考察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考调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考调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考调资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依次递补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按规定提交县委编委会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考调要求或考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581686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20368
 
  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  5377486
 
  监督电话: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5229025
 
  附件: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