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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机关处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06 09:33      来源: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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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成都市公安局机关处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208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成都市公安局处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以报名第一天计算);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8月7日9时—8月10日17时。
 
  2.资格初审:2024年8月7日9时—8月10日20时。
 
  3.网上缴费:2024年8月7日9时—8月11日20时。
 
  4.准考证打印:2024年8月14日—8月16日。
 
  5.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报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考试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考生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考生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通过,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s://cdgaj.chengdu.gov.cn)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8月14日—8月16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和体能测评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4.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5.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s://cdgaj.chengdu.gov.cn)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二)面试、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进行心理测评,具体以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为准。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中间不设休息时间。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生须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5.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认证);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心理测评、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7.面试成绩,心理测评、资格复审结果将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s://cdgaj.chengdu.gov.cn)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 心理测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4.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s://cdgaj.chengdu.gov.cn)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6407181(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咨询电话)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各招聘单位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评、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成都市公安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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