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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眉山仁寿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16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16 17:11      来源:仁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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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
 
  为引进优秀人才来仁寿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161名(教体97名,卫健62名,综合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一、引进名额
 
  本次引进为编制内考核招聘。具体引进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引进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引进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引进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本次引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16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
 
  本次引进采取直接考核方式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8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3.报名方法
 
  考生登录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下载《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环节所需的所有材料扫描并发送到所报岗位的电子邮箱。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考生请于2024年8月26日18:00前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结束前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202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专业证明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考核通知书。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
 
  有效报考人数小于30人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有效报考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需进行笔试考核的具体岗位、考核方式、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规则以及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等具体事宜将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均设最低分数线。
 
  笔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所有同类同题参考人员有效笔试考核成绩的平均成绩×80%
 
  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80分
 
  笔试考核成绩低于笔试考核最低分数线、面试考核成绩低于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包括各环节递补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引进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复检考生到等级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综合考察
 
  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档案进行逐项审核。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配合考察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拒不按要求配合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因自愿放弃考察、拒不配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报仁寿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到引进单位报到,引进单位及时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社保、工资等手续。拒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引进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引进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由仁寿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67103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98132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028-36201045
 
  仁寿卫生健康局:028-36233202
 
  九、本公告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