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2024年四川德阳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02 09:41 来源:广汉市人民政府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汉市重大项目推进中心,主要负责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推进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协调和对接国家相关部委、省相关厅局,组织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盘子”;制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融资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重大项目督查推进会;承担全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进等工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汉市粮食质量监测站,主要负责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并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负责对全市收获环节的粮食质量进行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对各级储备粮以及其他政策性粮食进行检验;负责对超期储存粮食实行鉴定检验,对安全指标实行把关检验;负责对军供粮、救灾粮、“放心粮油”实行抽查检验;协助与支持上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汉市大数据中心,主要负责全市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大数据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等信息化工作相关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的技术审核和支撑;负责市级部门、镇(街道)信息化工作技术指导;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互联互通、共享开放等技术工作;负责“一网通办”线上指标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指标线上支撑工作;负责市级部门业务系统数据集中到德阳政务云的技术指导,负责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技术指导;负责权限内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应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局域网建设运行、电子化办公设施的维护及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大厅办公网络正常运行并协助各业务股室业务网络的技术维护;负责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跨区通办”、“川渝通办”、“办不成事窗口”等创新举措的系统平台建设支撑;对接上级大数据中心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广汉市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工作人员、3名广汉市粮食质量监测站工作人员、1名广汉市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5.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名额、条件及岗位
本公告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发布。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7名,具体岗位条件见《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104号办公室(地址: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2号)。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材料由本人参加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
(2)《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4)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考核测试
1.考核对象:完全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应聘者。
2.考核方式:主要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4.考核流程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附件2)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纳入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开考比为1:3,达不到1:3比例的,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当天10:00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阅卷结束后的次日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告。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各岗位按面试成绩将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分数线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行后续招聘环节。面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告,一律以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面试当天8:30前未到广汉市人社局3楼305会议室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对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孕妇产后满40天即告知岗位当地人社局,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对非当天、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存疑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岗位产生缺额,可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递补工作不超过一次。
(四)单位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此产生的缺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递补工作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一次。拟聘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广汉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转递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将以下资料交广汉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考承诺书原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材料原件1份。
3.考察结论书原件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广汉市人社局办理其聘用确认;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五、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13618109266;
咨询电话: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0838-5239480。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表
附件2.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附件3.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