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2024年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03 16:14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测院)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测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是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第三方检测与校准机构、测试技术与标准研究机构三位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研究院。除开展计量科学及应用技术研究外,中测院面向全社会企事业单位开展计量检定校准、产品检验检测、工程测试与评价等,为企业保障和提升产品质量以及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受政府委托承担计量检定、计量比对、产品抽检、型式评价等法制计量工作,为政府履行监管职能、依法科学行政提供技术支撑。中测院下设力学研究所、流量研究所、电子研究所、化学研究所、声学研究所、辐射研究所、光学研究所、机械研究所、生物研究所9个专业研究所;拥有国家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国家传感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个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主办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测试》。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体检合格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家和四川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10号中测院综合楼人事处403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交由中测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1.《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汇报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根据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中测院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于怀孕报考者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
2.体检由中测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出复检申请1次。由中测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中测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诚信、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通过考察的人员在公示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中测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4403905、84403676(中测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4403367(中测院机关纪委)。
九、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测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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