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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选调1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9-24 13:53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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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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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报名时,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6个厅直属事业单位,共14个选调名额。其中: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4名、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3名、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名、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1名、晚霞报社2名、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名。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选调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条件、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取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24日。
 
  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完全相符。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和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不满5年的。
 
  ④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⑤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⑥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⑦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⑧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调中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至10月11日(星期五)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请报考者将以下材料分别用DOC(1、2)格式和PDF(1、3、4、5)格式文件存档,打包后以“选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编码+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到选调单位网上报名电子邮箱。
 
  1.填写《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同时提供Word及PDF格式文件;
 
  2.填写《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简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5.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文字能力、专业水平、立功受奖等方面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
 
  结合选调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为2∶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将进行相应调减或不再安排选调。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个人提供的工作或专业能力证明材料等方面情况,结合报考条件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由选调单位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3∶1(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为2:1)不超过15∶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考生名单。
 
  选调单位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
 
  岗位调减情况在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民政厅网站“招考录用”专栏公告。
 
  (二)笔试
 
  报考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各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问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晚霞报社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当天,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排名将适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和民政厅网站“招考录用”专栏公告。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根据各具体选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会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可取得面试资格,由选调单位向本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本人提供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取得选调岗位所需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提供未有最低服务年限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证明材料(盖单位鲜章)1份;
 
  8.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9.提供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报考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各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报考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晚霞报社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相关岗位能力的专业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民政厅网站“招考录用”专栏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某选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由四川省民政厅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和民政厅网站“招考录用”专栏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进入调动工作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按调动程序经审批同意调入后,各选调单位协调原单位办理流(调)动、上下编制等手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管理。调入后需按相关规定和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用岗位。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民政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网上报名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
 
  江老师 18080866515,344150548@qq.com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
 
  曾老师 15983209205,530464996@qq.com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李老师,18682561515,scmzsfzx@163.com
 
  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罗老师 18782920588,122102665@qq.com
 
  晚霞报社:
 
  王老师 13551891112,277423231@qq.com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熊老师 15108477393,scswcnrbhzx@163.com
 
  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028-84423056
 
  监督电话:028-84423046(四川省民政厅机关纪委)
 
  附件:
 
 
 
 
  四川省民政厅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