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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成都市委党校第二批次招聘教研人员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0-14 09:37      来源: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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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2024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党校事业发展,加强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成都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和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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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且取得正高级职称;最高学历和学位符合岗位专业方向;根据招聘工作进展,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五)博士研究生于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于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于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
 
  2.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cdswdxzzrsc@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教研部教师01+院校+专业+姓名”,如“教研部教师01+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张三”。
 
  3.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⑤获奖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⑥2019年以来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询课题、对策研究成果等)。
 
  (2)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且报名截止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①学习成绩单;②在校学籍证明材料;③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3)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1492号,中共成都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18室),邮编:610110
 
  电子邮箱:cdswdxzzrsc@126.com
 
  电话:028-65983022(詹老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校(院)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签字)、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资格,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三)专业能力考核
 
  校(院)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校(院)综合考虑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岗位需求、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聘用。专业能力考核总成绩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2.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外地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考核的,按规定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考核期间食宿。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环节中若出现缺额,可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校(院)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2.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3.考察环节中若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在提交校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校(院)网站(www.cd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档案等有关材料,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后享受校(院)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
 
  (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对达到校(院)学科拔尖人才、学科骨干人才标准的,按照校(院)相关规定另行确定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特别优秀的,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三)提供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房。
 
  (四)符合省、市各级有关人才政策的,校(院)推荐申报相关政策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8-65983059,028-61886014。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