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2024下半年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0-31 14:05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等11个单位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9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网[www.chinawestagr.com,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附件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各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均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②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③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④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⑤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⑦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⑧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08:00至11月8日18:00,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2.应聘人员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摘要、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清单及代表性学术论文(PDF)等材料以及联系方式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招聘单位报名电子邮箱如下:
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zwsbgs305@scsaas.cn
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783303534@qq.com
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luoxi@scsaas.cn
4.四川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rlzybdb123@163.com
5.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成都农业遥感分中心):511209182@qq.com
6.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scnkyzbs@163.com
7.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493178892@qq.com
8.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食物与营养健康研究所):903961383@qq.com
9.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rong8y@126.com
10.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nkyjzsdzb@126.com
1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四川省水产研究所):fishies_sc@aliyun.com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其中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所留邮件和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多媒体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学术背景、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四、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各招聘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各招聘单位凭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五、有关待遇
1.考核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考核招聘人员若符合《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人才引进培养二十条办法(2023年修订)及其实施细则》(http://www.chinawestagr.com/rsldc/showcontent.asp?id=54175)的规定,则享受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和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028-84504230
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028-84504591
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028-84504068
4.四川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028-84539290
5.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成都农业遥感分中心):028-61190019
6.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028-84504677
7.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028-84504775
8.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食物与营养健康研究所):028-84504258
9.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028-84504867
10.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028-68907208
1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四川省水产研究所):028-87955508
(二)纪律监督电话
028-8450402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机关纪委)
028-84504256(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纪委)
028-84504919(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纪委)
028-8450409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纪委)
028-84511391(四川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纪委)
028-8450419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成都农业遥感分中心>纪委)
028-84671699(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纪委)
028-84504170(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纪委)
028-84504628(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食物与营养健康研究所>纪委)
028-84424246(四川省食用菌研究所纪委)
028-6890723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纪委)
0831-8270043(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四川省水产研究所>纪委)
附件: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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