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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甘孜泸定县县乡机关考调公务员2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11 13:15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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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定县2024年度县乡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泸定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泸定县2024年度县乡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考调公务员15个职位,计划考调24名,具体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泸定县2024年度县乡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本州内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本州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部分职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具体见《职位表》)。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7.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2024年11月11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调。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泸定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4号县委大楼4楼)。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1.选报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泸定县2024年度县乡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泸定县委组织部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自行下载填写《泸定县2024年度县乡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认真对照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3.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步启动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资格审查由泸定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部门〈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审核,注明“同意考调”并加盖鲜章)。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加盖鲜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因电话无法接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剂公告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公布。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由泸定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泸定县委组织部4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4年12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进行查询。泸定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泸定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由泸定县委组织部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上公布。

  (五)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调名额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2:1,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1.5:1。

  考察工作由泸定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泸定县县乡机关。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泸定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泸定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报考者个人向指定医疗机构缴纳。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考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九)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泸定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任职培训

  考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泸定县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县乡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考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工作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及其他有关职位调整、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事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发布,敬请关注。

  (二)如因其他原因,需对资格审查、考试等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进行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因报考人员不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调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六)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考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泸定县纪委监委举报,举报电话:0836-3122722。

  本次公开考调由泸定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定县委组织部:0836-3129251

  附件:




  中共泸定县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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