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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招聘研究生和2025届部属师范生6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13 10:06      来源:广元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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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市直属学校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5届部属师范生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拟考核招聘研究生62名和2025届部属师范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11月19日8:30-18:0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二)11月20日14:00-18:00,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报告厅二。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研究生和2025届部属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资格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校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招聘要求、学科及名额详见《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考核招聘研究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考核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完整准确填写《广元市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二)资格初审。2025届研究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在校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往届研究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等。2025届部属师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在校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在招聘总名额范围内,根据现场报名情况可以对招聘学科、考生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面试考核。市教育局成立考核招聘工作组,考核主要采取讲课及现场问答。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思想,考察学生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全程监督。根据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组确定现场签定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现场签定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人员,应一次性缴纳诚意金5000元(正式到岗后返还)。
 
  (四)资格复审。凡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和2025届部属师范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向广元市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与公示。由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对经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特别说明
 
  (一)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事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1)广元开放大学:邱老师,15283911660
 
  (2)广元中学:黄老师,18011165020
 
  (3)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熊老师,18981272246
 
  (4)广元市实验中学:王老师,13881250709
 
  (5)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权老师,15284868382
 
  (6)广元市八二一中学:刘老师,18111367030
 
  (7)广元市树人中学:虎老师,18781249188
 
  (8)广元市零八一中学:徐老师,13458457305
 
  (9)广元市利州中学:郭老师,17781858705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 广元市教育局:许老师,0839-3328052,18886695080
 
  (2)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839-3239860
 
  (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附件: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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