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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雅安市保健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2-10 16:48      来源:雅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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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雅安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市保健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雅安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市保健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选调雅安市保健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名,岗位详见《雅安市保健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雅安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医学基础知识、有较强的服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6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应当符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应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雅安市卫生健康委5423室(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联系电话:0835—2223453。
 
  需提交资料: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雅安市保健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1份;事业人员聘用审批(审核确认)复印件(所在单位加盖鲜章)以及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加盖鲜章);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在报名表上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其中市级单位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任职的书面承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在报名现场进行。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医学基础知识、文稿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形象气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比例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调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办理调动手续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四)选调相关工作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223453。
 
  (五)此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2823721。
 
  附件: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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