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2024下半年四川凉山越西县招聘中、小学教师7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2-23 16:51 来源:越西县人民政府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该公告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yx.gov.cn/]上发布):
一、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7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越西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拟聘用资格。
4.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5年1月3日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月3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3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和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资格证等,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及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越西县在聘的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6.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现役军人。
10.其他相关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至1月5日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
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至1月9日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报名地点: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六楼大会议室
(一)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如实手工填写《越西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生须提供加盖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公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专升本的还需提供专科期间成绩表1份(应届生由学校出具,往届生由档案存放机构出具);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须提供加盖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公章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应届生由学校出具,往届生由档案存放机构出具);
(5)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考核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进行报名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报名进展情况,并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等工作,不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测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未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讲微课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政策、报名人数情况与岗位需要自行确定)。
考核成绩=讲微课成绩-扣分项
1.加试
本次招聘采取讲微课的方式进行。若各科目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5:1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加试。需进行加试的,加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其中体育教师岗位进行体能测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讲微课人选(加试成绩低于同一科目全部参考考生平均成绩的不进入讲微课环节),若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讲微课环节。加试成绩不带入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100米短跑; (2)立定三级跳 ;(3)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 女生:4公斤)。每个项目满分为20分,总分60分。
研究生及“985”大学、“211”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占微课比例,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讲微课环节。
2.讲微课
讲微课题目在普通相应报考科目教材中抽取,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未按规定准时到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所有讲微课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扣分项
大学期间补考(重修),每科扣4分。
专业知识测试、讲微课均由越西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小组组织实施。专业知识测试、讲微课相关成绩将及时在“越西人社”“越西教体科”微信公众号公布。拟聘用人员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yx.gov.cn/]公示。
五、签定协议
招聘小组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意向性聘用人选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选沟通,协商一致的签订意向性协议。考生在接到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要求签定协议的通知后,须在招聘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协议,超过招聘小组规定的时间不签定协议或不给明确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招聘小组将依据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拟考核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6年的意向性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由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拟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个人档案》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2、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证类别、聘用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越西县教体科局报到,移送档案等资料,逾期未报到和移送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8522165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612876
监督电话:
越西县纪委、监委 0834-76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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