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考调工作人员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1-06 11:10 来源:遂宁组工网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决定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及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数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拟任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遂宁市内各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中、省、市机关设在市以下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市直部门可不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市直园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市直部门可不限。
4.现单位工作满1年。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7.要求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5日以后出生)。
8.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月。学历学位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未满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与市委组织部干部职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不适宜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报名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623414688@qq.com(邮箱)。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12:00。报名时需提供: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确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可将开考比例放宽至3:1。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看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准考证发放、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原始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遂宁组工网”公布,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号码登陆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如笔试开考比例降为3:1,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报名登记表》(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直部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县级及以下部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同意后均须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实干实绩评价
考生应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市委组织部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考调资格,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25分,表彰奖励项25分,工作实绩项50分。市委组织部将参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在资格复审后、面试前开展实干实绩评价,评分情况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1.5: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实干实绩评价、面试成绩)、排名及差额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遂宁组工网”公布。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后由市委组织部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市委组织部。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市委组织部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九)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间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
(十一)公示和任职
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调期间,拟调整职务职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事先与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沟通。拟提任领导职务的,一般暂停推荐考察程序;拟作为批量晋升职级人选的,沟通并征得同意后,可晋升职级。未经沟通同意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的,取消考调资格。
2.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255436;监督电话:0825-2988002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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