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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充市公安局第一次招聘27名交通辅警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4-21 10:46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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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公安局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交通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南充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充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02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交通辅警27名(限男性)。
 
  03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04招聘岗位
 
  交警支队勤务岗25名、大车驾驶岗2名。
 
  05工作地点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06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职位条件
 
  (1)“勤务岗”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21日至200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身高170cm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大车驾驶岗”年满25周岁、不超过40周岁(2000年4月21日至1985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B1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资质、且驾龄5年以上,身高168cm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南充范围内在职辅警和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自聘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自聘人员;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曾被司法拘留的;
 
  4.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7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聘条件等信息,如实填写《南充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的各项内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上午9:20-11:40;下午13:20—16:40);202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上午9:20-11:40;下午13:20—16:4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正大门门卫处,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3.报名资料:
 
  (1)《南充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信息表》;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5张(底色为蓝色);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户口簿复印件2张(即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各1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
 
  (6)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7)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考生系南充范围内在职辅警或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自聘人员)。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以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通过电话通知为准。
 
  1.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等;笔试时间为9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随即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面试。“勤务岗”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大车驾驶岗”参加技术操作测试。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女800米跑、男1000米跑)。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1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毒检
 
  对通过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及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以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通过电话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负责组织,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政审对象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天府通办”小程序上自行查询、申领并下载。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08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工资方案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全额基本工资及50%的岗位绩效工资。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09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17-2585651
 
  10其他事项
 
  (一)如无法达到计划招聘人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名额,具体调整方案以届时公告为准。
 
  (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任一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四)招聘咨询: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403办公室,电话:0817-2583927,电话咨询时段:9:20—11:40,13:20—16:40。
 
  11本公告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负责解释
 
  南充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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