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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金台区社区专职招聘体检须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5-11-27 15:45      来源:金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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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金台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与地点: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7:30前,体检人员到解放军第三医院(东风路)体检中心门前报到。


  二、考生须携带的证件:


  笔试准考证、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3张、个人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每位考生300元,由考生交体检医院。


  五、考生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六、温馨提示:


  1、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


  2、体检前一日晚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糖类等食物,防止影响B超检查结果。


  3、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者,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检查后方可进食;做B超(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检查时,请在医生指导下喝温开水或者冷开水,让膀胱充盈,以便检查。


  4、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并及时告诉检查医师。


  5、怀孕或者可能已经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子宫刮片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粪便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体检者宜宽松着装,女性要避开经期,不要穿连衣裙。


  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