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直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陕西省2017年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工作安排,现将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2017年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凡报考陕西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省司法监狱系统、省地税系统、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职位,经面试资格复审(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以及部分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周六)、2日(周日)
面试分上午、下午场次,开始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00。
各场次面试职位考生安排为:
7月1日上午,面试对象为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省公安厅机关,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机关,省司法监狱系统,省森林公安局等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
7月1日下午,面试对象为报考省直部门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
7月2日上午,面试对象为报考省地税系统西安、宝鸡、铜川、延安市所属职位和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全部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
7月2日下午,面试对象为报考省地税系统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6市及西咸新区所属职位的进入面试的考生。
各职位具体分组情况请考生查阅本公告所附的预分组和面试场次安排表。
2.面试地点:陕西省止园饭店(西安市青年路111号)
3.面试安排具体要求
面试当天上午7:10,下午13:10考生报到集中后,再次进行资格确认,查验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上午7:30,下午13:30封闭考区,组织考生抽签。开始抽签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内。
凡安排在下午场次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下午13:10分到场即可,上午不必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
3.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
四、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7月3日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和体检工作安排。
附件1:面试人员分组情况表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面试考生须知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
2.考生着装应朴素、得体,不得佩戴学员警号等明显标示物。
3.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抽到1号签的考生代表本组考生抽取面试考场序号。
5.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在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之前,若向考官言语致意,用语统一为:“各位考官上(下)午好”,不得另讲其他用语。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7.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
8.面试时间为12分钟。从主考官讲“现在开始”计时。第一次铃响,提示考生面试已进行10分钟;第二次铃响,应停止答题。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
9.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10.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改后《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