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汉中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公告
2019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2019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zho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点击“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对考生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纪违规科目成绩标注为“-2”。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因登录其他网站、提供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个人信息造成的信息泄露,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按照《2019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对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在笔试科目总成绩上予以加分。
(二)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确保聘用人员的整体素质,划定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招聘类别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统一为110分。
凡笔试科目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但笔试科目总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按同一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2019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地点:汉中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大厅(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76号)。
(二)资格复审时间:6月24日至2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的个人安全责任自负。应聘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列入个人不诚信记录。
(三)资格复审具体安排
6月24日:报考市直、汉台区、宁强县全部类别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月25日:报考西乡县、勉县全部类别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月26日:报考城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全部类别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月27日:报考南郑区、洋县全部类别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
资格复审需本人持以下证件:
1.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两份)、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2.岗位其他证件包括:(1)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等。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对于2019年7月底可完成学习计划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须持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在读的高等院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等执业资格证正在办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考试合格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留存)。(2)报考限定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岗位,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即可。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中毕业证(复印件留存)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留存);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须为2019年4月7日之前(含4月7日)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的应聘人员个人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3)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4)报考特设岗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相关材料。
(五)资格复审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我局将通过电话(人社部门服务外呼平台0916-12333)通知需要进行递补的应聘人员,递补通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18:00,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有关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畅通,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不接听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附件:2019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