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蓝田县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蓝田县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三转”,按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蓝田县委《关于加强镇(街)纪(工)委建设的决定通知》(蓝办字〔2018〕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纪检监察系统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全国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人数:本次为蓝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办及19个镇(街)纪(工)委共选调公务员28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蓝田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本县内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需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身体健康;
6、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7、任一级科员两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8、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近三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
9、符合相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选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考试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由蓝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蓝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蓝田县县门街32号)。
4、报名提供资料:
①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蓝田县公开选调镇(街)纪(工)委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④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档案专审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⑤党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⑥近期一寸免冠红色背景照片2张(含电子版照片)。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6、如报考人员达不到选调开考比例,将缩减岗位职数。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各职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具体负责。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听取组织意见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再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各职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及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随时在蓝田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发布,请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报名选调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或调离蓝田县。
报名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29-82730611,县纪委监委:029-82721391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