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公益性岗位招聘20人公告
咸阳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任务,进一步帮助退役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现就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协警)2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咸阳户籍城镇户口(含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返托管区域)的未就业退役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热爱工作,有为司法工作服务的愿望,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条件,年龄20—27周岁,限男性,身高17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工资及待遇
1.岗位工资:2000元/月;
2.社会保险: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3.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3月15日-3月29日;
(二)报名地点: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培训服务科(玉泉东路8号劳动大楼西三楼);
(三)报名资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咸阳市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1)及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查:
1.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
3.《咸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2);
4.退伍证或相关学历证明。
五、资格审查
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给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 029-33322182 代晓洁、林文晶
附件:
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