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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1年陕西安康市宁陕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8-25 16:46      来源:宁陕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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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安康市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安残联〔2014〕149号)及有关规定,经安康市人社局核准,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城关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1名,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基层卫生院1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扎根基层工作;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2021年8月24日前由县级残疾人主管部门核发);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宁陕户籍或生源(2021年8月24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6.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能够正常进行交流,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7.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和肢体残疾限3级和4级可报名。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身体已经康复不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

2、重度残疾程度(1、2级残疾)及以上,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罚或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时间、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sh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宁陕县残联 联系电话:6826090 联系人 :赵升军

(四)报名资料

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3)户口薄(户籍证明);

(4)毕业证;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

(6)毕业证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报名办法

报考者需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从县残联或县人社局领取),携带报名资料由本人前来报名点报名。

(六)资格审查

县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对外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在县人社局人事股(文化大厦12楼1205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参照《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地点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笔试结束后,县人社局、县残联依据笔试成绩按与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除报考条件限制外,其他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条件范围内除外)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必要时,县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县残联、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经县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核准后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宁陕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者,报请市人社局审核后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中,要按要求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近一个月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或自境外返宁的人员,满足规定隔离观察期限的,还应持一周内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现场资格审查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可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1:宁陕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宁陕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陕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