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人才队伍建设,对2021年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急需补充的紧缺特殊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西安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1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8月26日在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http://jtj.xa.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1号楼7楼710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意报考证明、《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核资格。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应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的相关公告。
6、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自身防护。
(三)考核。一般采取面试或考察等方式,也可增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等内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提交材料为:学校鉴定或单位鉴定。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西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以防错过相关招聘工作安排和无法联系的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6787332(报名期间咨询)。
附件: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