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岗位人才引进与招聘公告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岗位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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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及专业方向 |
经济法学(财税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方向) |
学历学位 |
博士 |
联系人 |
倪楠 联系电话:15991851020 |
注:1、招聘人员一般应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2、青年博士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陕西省二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的高层次人オ,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后出生)。3、招聘的青年博士原则上应同时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做师资博士后研究工作,并享受讲师最高级岗位待遇。师资博士后相关政策请咨询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包老师,电话:029-88182599。
一、相关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为具备陕西省二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条件者提供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配备独立工作室一间,并提供15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2、为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者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40万,配备独立工作室一间,并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
(二)学校为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发放安家费6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学院配备工作室,并提供科研经费。
二、应聘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诚邀海内外优秀学者加入,有意者请致电联系人:倪楠,电话:15991851020。
三、其他事项
(一)教学科研岗位的招聘考察工作由我院按照要求组织进行。
(二)未尽事宜以陕西省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