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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为厅属事业单位选调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1-05 16:11      来源:陕西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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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为厅属事业单位选调副主任人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西咸新区商务招商主管部门,各有关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厅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企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61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7号)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省商务厅定于近期在各设区市(区)、西咸新区商务招商主管部门,各有关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厅机关范围内为厅属事业单位选调副主任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陕西省商务服务中心(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1名拟任副主任人选

陕西省投资和贸易促进中心(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差额补助)1名拟任副主任人选

根据拟选调人员相关情况确定其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设区市(区)、西咸新区商务招商主管部门,各有关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中在编在岗(在编专指各设区市市委编办、杨凌示范区工委编办核定的编制)以及厅机关中,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累计3年以上,或任二级主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四级调研员及以上公务员(含参公),或具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累计5年以上中级岗位任职经历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选调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3.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

2.报名人员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名人员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省商务厅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4.报名人员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名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在陕西省商务厅网站下载《陕西省商务厅2021年为厅属事业单位选调副主任人选报名推荐表》(附件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办结组织推荐手续后将该表扫描件及电子表格发送至省商务厅(电子邮箱:sswtrscb@163.com)。报名时间为11月8日8:00-11月19日17:00。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22日8:00-11月24日18:00。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报名推荐表》原件(留存)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人员相关资料(留存)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5)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前3日在陕西省商务厅网站发布考核公告。考核采取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业务水平测试

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对商务工作、陕西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认知、了解以及分析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满分为50分。

2.面试

业务水平测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50分。

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具体要求以公告为准。

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商务厅网站发布考核成绩。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省商务厅党组根据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成绩等情况研究确定等额考察对象,以及如因考察不合格需递补的人选2名。

考察对象确定后在陕西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2.组织考察

由省商务厅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查其身份、学历、职称等重要材料。

等额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3.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由省商务厅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省商务厅在厅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问题反映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为了维护选调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二)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本次选调不从县(区)及县(区)以下单位选调人员。本次选调的职位、资格审查、业务水平测试、面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省商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报名人员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人:白军利 电话:63913835

附件:

1.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

2.陕西省商务厅厅属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推荐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