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聘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实验技术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岗位职责 |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实验技术岗位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
负责工程研究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根据需求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调试和优化,为相关科研实验等提供技术支持。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7日以后出生)。
3.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4.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已出站(不含退站)或报到前办理完出站手续(不含退站)。
5.同等条件下,具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工程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2年5月7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2年5月7日至5月26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工程研究中心网站(http://clxy.snnu.edu.cn/和http://hchc.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后续工作。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实验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验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实验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招聘。考核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五)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并确定拟聘方案,经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须6个月内办理完入职手续。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出调整,具体安排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晁老师
电话:029-81530703
电子邮箱:chaoxl@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2323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