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延安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21人公告
2022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经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延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引进范围为全市部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共招聘引进221名,其中县(市、区)事业单位单位招聘113名、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08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6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6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6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http://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08:00至2022年7月30日18:00。
2.网上审查时间:2022年7月26日08:00至2022年7月31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网上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省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后(7月30日18:00至7月31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试题由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等相关行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39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规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5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招聘时奖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才待遇
1.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急需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市办发〔2017〕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招聘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延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延市办发〔2007〕26号)规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实行“人在岗留,人走岗收”。
3.被聘用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直相关部门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0911-7090864(市委组织部)
0911-7090654(市人社局)
2.技术咨询:
0911-7092306(市人事考试中心)
3.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0911-2383870(市委党校)
0911-7096105(市委政策研究室)
0911-2820035(市融媒体中心)
0911-7090867(市卫健委)
0911-2165606(市公安局)
0911-7090457(市民政局)
0911-7090901(市水务局)
0911-7090363(市农业农村局)
0911-7091115(市文旅局)
0911-709243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911-7095317(市市场监管局)
0911-7090573(市林业局)
0911-2557338(高新区管委会)
0911-8050579(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0911-8818388(中共延安市宝塔区委组织部)
0911-8818503(宝塔区人社局)
0911-6215014(安塞区人社局)
0911-7110926(中共子长市委组织部)
0911-7110929(子长市人社局)
0911-8390700(吴起县人社局)
0911-8612302(中共延长县委组织部)
0911-8611375(延长县人社局)
0911-4627947(宜川县人社局)
0911-5621950(中共黄龙县委组织部)
0911-5621003(黄龙县人社局)
附件:2022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