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江大队辅警招聘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江大队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乐于奉献、吃苦耐劳;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心健康,品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特殊痕迹,协调能力强;
6、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3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
7、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1、招聘人数:10人。
2、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3、岗位要求:男性,净身高175cm及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能适应夜间工作,肢体协调;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照,熟练掌握摩托车驾驶技术。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西安曲江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官网、曲江人才市场官微、“曲江人才港”招聘平台等渠道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19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扫描文章末二维码自行下载《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按照“姓名-岗位”格式重命名,并附电子版近三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无修图)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邮箱:qjrczp1@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保持一致,例:“张三-警务辅助人员”。
2、本次招聘采取只受理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次,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未按照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经工作人员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1、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摩托车驾驶证D照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6)《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文章末二维码自行下载);
(7)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放宽学历的权利。
注: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工作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该人员应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符合上述程序要求的应聘人员审批通过后,将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第三方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211812转803(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简历投递邮箱:qjrczp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