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延安市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260人公告
2023年延安市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市特岗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2023年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
二、招聘学科、数量和专业需求
拟招聘农村初中教师60名,农村小学教师200名(含小学附设学前班80名)。详见附件《2023年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初中、小学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附设学前班为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和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6.延安市户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前为延安市户籍;应届大学生以大学入学户籍迁出地为准审定户籍,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审定。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按照公布需求、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需求。6月20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5日09:00至6月29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5日09:00至6月30日18:00,由宝塔区特岗办负责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占招聘总分值的60%。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科学、心理健康、英语、体音美、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考生在陕西特岗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0日0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
(五)现场资格审核。由宝塔区特岗办组织实施。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的,按岗位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应达到120分及以上]全部确定为面试现场资格审核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www.baotaqu.gov.cn)和陕西特岗系统进行公告。
(六)面试。由宝塔区特岗办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招聘总分值的40%。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和陕西特岗系统进行公告。
(七)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按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和陕西特岗系统进行公告。
(八)资格复审。由宝塔区特岗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毕业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个人学籍档案、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考察政审表等到宝塔区特岗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2023年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按照岗位依据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岗位依据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市特岗办备案审核。经备案审核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和陕西特岗系统进行公告。
(九)补录及签订合同。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因岗位报名不足造成空岗的,将结合实际进行调配,原则上岗位调整由宝塔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牵头负责,提交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因多种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岗位,将上交市特岗办。2023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0日前赴宝塔区特岗办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宝塔区特岗办视情况确定补录事宜,首次补录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如首次补录未完成,将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急需紧缺专业特岗教师招聘,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5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8月24日)。8月25日前,宝塔区政府与特岗教师拟聘人员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8月28日前,宝塔区政府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市特岗办(市教育局)。
(十)集中培训。宝塔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将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不少于10天,并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同时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十一)上岗任教。根据招聘情况,宝塔区教育体育局安排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五、服务期限和范围及服务期的管理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宝塔区农村教育需求在乡村学校流动。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宝塔区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宝塔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宝塔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宝塔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七、政策保障和有关要求
宝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2019年第30次省委常委会和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要求,建立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年年清”机制,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三保”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
(一)切实保障特岗教师待遇。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宝塔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根据宝塔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宝塔区政府承担,确保特岗教师工资等待遇落实并按月足额发放。
(二)扎实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宝塔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有关事项
(一)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相关工作将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和陕西特岗系统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以上网站。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录用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核,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应聘人员应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陕西特岗系统及宝塔区人民政府招聘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 系 人:刘涛、常耕旗
联系电话:0911-2660023
附件:2023年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