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2024年陕西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33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05 10:14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336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在招聘岗位计划中,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仅限括号内的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专业可以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条件。国内2024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往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前应已经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条件。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为准。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相近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按专业相近原则审查。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7.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聘用后辞职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要求及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详见《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8:00至2024年8月12日18:00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9日8:00至2024年8月13日18:00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8月11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8月11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4年8月12日18:00至8月13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有关环节使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安排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1.持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如还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须保证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情况下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3)。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非商洛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增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内容。具体方式、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试和考察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形成的面试(笔试)和考察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80、0914-2953591、0914-2388593
0914-2318579、0914-2335508
技术支持电话:0914-2385592
中 共 商 洛 市 委 组 织 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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