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政法干警招录报考须知
报考须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为gwybm.tjpnet.gov.cn(以下简称“报名缴费网址”)。在报名前,考生应首先仔细阅读公告、简章、职位表、报考须知、报名表填写说明、考试大纲。
一。查询招考信息
考生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下载 “公告”、“简章”、职位表、“报考须知”、“报名表填写说明”、“考试大纲”等,查询本次定向招录的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缴费准备工作
考生在正式报名前需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将本人近期1寸或1寸半正面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K以内)。
照片电子文件在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面试《准考证》时使用,考生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以免影响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影响考生顺利参加各阶段的考试。
2. 开通银行卡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在卡内存入足够金额(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元,申论45元,文化综合55元,合计:145元)。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
(一)报名办法
1.考生于8月25日8:00至8月29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报名。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如需短信提醒服务,须填写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拟报考的单位。
3.考生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能再做修改。
注意: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才能使报名生效。
5.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后,不要忘记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系统随机分配一个报名序号(显示在报名登记表左上方),此序号是唯一的,供考生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务必牢记。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可根据招考单位反馈的资格审核结果,补充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报名表,也可选择其他职位重新报考。此时不需另行注册,只需在原有报名表中添加、修改相关内容后,再次提交即可。
(二)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网上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为8月25日8:00至8月31日18:00。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缴费期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现场办理审核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
四。报名、缴费后需注意的问题
1.报名缴费结束后,如果考生所报考的职位不足1:3开考比例,需进行网上改报(招考单位负责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不需要进行改报)。
改报时间:9月2日9:00—16: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进行改报并随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需要再次网上缴纳考务费。同时,考生报名序号由系统重新编排,原号废止。未进行改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考试,考务费由市人才考评中心退回到考生报名缴费时使用的银行卡中。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或减免考试考务费的考生请于9月16日8:00至9月18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如准考证内容与本人信息不符,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进行确认、修改。
3.考生参加笔试时,请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不能参加考试。考生若在笔试前遗失《笔试准考证》,可在笔试开考前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
查询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办理面试手续、查询面试成绩请随时关注报名缴费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