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招考监狱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和体测的通告
关于对天津市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要求,按照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招录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安排,兹定于2016年5月14日对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十、十一职位的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项目:
(一)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二)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详见报名网站刊登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二、时间:
(一)5月14日上午7: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一职位、二职位(笔试成绩125.6分及以上的)、五职位、六职位(笔试成绩130.9分及以上的)考生。
(二)5月14日下午1: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二职位(笔试成绩125.3分及以下的考生)、三职位、四职位、六职位(笔试成绩130.3分及以下的考生)、七职位、八职位、九职位、十职位(不体测)、十一职位(不体测)考生。
三、地点:
天津市瑞景中学: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瑞景中学(地铁一号线刘园终点站)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时,须携带:笔、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网上下载的本人报名表(注意要打印完整)、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天津市户籍考生,还须携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心理咨询师考试合格,但尚未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
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携带:
一职位: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二职位:学位证书、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职位: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四职位:学位证书、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职位:学位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六职位:学位证书
七职位:学位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八职位:学位证书
九职位:退役士兵证
十职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工作证及2年以上内科、外科、全科医学专业临床经历工作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十一职位: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证及2年以上医学检验临床经历工作单位证明及劳动合同
以上所有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时,须备运动装、运动鞋等体能测评的相关物品。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注意:看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5月12日12:00之前回复电子邮件(邮件名及邮件内容均填写:报考职位、真实姓名、报名序号,例如:“三职位,李明,057548”)至邮箱jyjgbk2008@126.com,以示确认。
咨询电话:27023606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