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3人公告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19年度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公告
为适应事业发展,弥补人员不足,现面向社会招聘数名派遣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门诊辅助岗1人
1. 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且执业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或通过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二)护理岗2人
1. 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且护士执业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三、报名方式
我单位于2019年7月22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报名采取网上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投递邮箱为tjfezx@163.com,报名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2日开始至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
3.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正反面在一页);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如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等(PDF格式)。
四、工资待遇
享受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有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任待遇。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如没有按照要求报名的人员,经提醒仍不改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需按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政策咨询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人事科 022-58297907/58297906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00。
附件1:报考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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