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赴外地院校招聘11人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2019年度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静海区新闻中心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9年8月8日;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省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2019年度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组成招聘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招聘小组赴河北传媒学院,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原件审核、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7月29日,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考点学院相关信息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负责人员资格审查。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邮箱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7:00。
邮箱地址:renshitv@163.com
资格审查:考生如实填写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到报名邮箱。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负责对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16日 9:00至16:00
资格审查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河北传媒学院文创产业园(西大门南行200米)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网上下载填写的报名表、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院校推荐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广播电视系统从事技术、摄像记者、编辑记者两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准考证。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未进行邮箱报名的人员可于2019年8月16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河北传媒学院文创产业园(西大门南行200米)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与邮箱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相同。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缺少任一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专业技能考试
专技岗1(即技术人员岗位),考试科目为现场模拟操作;专技岗2(即摄像岗位),考试科目为现场拍摄和文稿写作;专技岗3(即编辑记者岗位),考试科目为微视频编辑与制作;专技岗4(即播音主持岗位),考试科目为现场模拟播音主持和文稿写作,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考点公布,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聘用资格。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具体为: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可根据实际需求,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依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原件审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静海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依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考点学院相关信息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聘岗位、总成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19066
六、其他说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28934495
附件1: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2019年度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2019年度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天津市静海区新闻中心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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