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4人公告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适应南开区消防工作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属劳动派遣合同制)。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国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身份,不行使执法监督职权。招聘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员44名,参加消防安全保卫、灭火救援、演习演练、日常学习、业务训练,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消防救援站作息时间,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要求及一日生活制度。实行“每月上17天休13天”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24小时驻勤。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5.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含高中);
7.年龄为18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9月31日至2004年9月31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9月31日以后出生)。
8.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二)优先录用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需提供支队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或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材料);
4、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专业特长和持有国家认可运动员证书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7、参与邪教组织的。
8、不服从军事化管理的。
9、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10、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11、在校就读且未毕业的或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应届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2、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本次招聘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环节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其他环节由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初审
报名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9:00至2022年9月30日16:00,10月8日9:00至10月18日16:00。报名人数不足,根据具体情况,报名时间可适当延长,具体情况以通知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招聘,考生以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个人信息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点击报名提交信息。
符合优先考虑、择优录取条件的考生请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请确保报名信息中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保持畅通,此次招聘紧急信息可能会以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资格复审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参加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疫情防控所需材料(疫情防控所需材料见附件2),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三)体能测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体能测试在报名工作完成后组织,时间和地点将以公告形式进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网站有关信息。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请按照公告要求提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测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考生请携带好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疫情防控所需材料。
测试内容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评分标准见《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委托由专业心理团队进行测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后不予公布,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重要参考。考生请携带好相关证件。
心理测试将在体能测试后组织,时间和地点将以公告形式进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网站有关信息。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五)资格复审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后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不予退还。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将在体能测试后组织,时间和地点将以公告形式进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网站有关信息。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资格复审材料: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报名登记表2张、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查询记录、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优先录用人员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需提供军人复员证、体育专业毕业生需提供体育专业毕业证、持有B2以上地方驾驶证者需提供相应证件、具有消防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特别提示:以上相关材料考生需提前准备。
审核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
面试将在资格复审后组织,时间和地点将以公告形式进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网站有关信息,提前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服务费,并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测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请携带好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疫情防控所需材料。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具体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
面试完成3个工作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体检通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优先条件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体检参照部队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优先条件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政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九)公示
经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未被反映相关问题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
被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培训后分配至南开区各消防救援站工作。由用人单位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标准经上级部门批准执行。
(一)工资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每月工资薪酬4700元左右(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二)年度增资和职务津贴
按照现有政策,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有固定额度的增资(从入职后满1年算起);任命为班长、副班长的专职消防员,按照正、副班长费(280元/月、200元/月)发放职务津贴。
(三)防暑降温费
按照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计发,每年6月至9月每人每月发放224元。
(四)集中供热采暖补助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补助费每人每年为520元。
(五)其他保险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大额医疗险。
(六)优待政策
入职后统一制作“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凭此证可享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看病就医方面的优待优先政策。
(七)食宿标准
一日三餐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同等标准,并按季节气候发放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八)其他
1、任期内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体格检查;
2、任期内表现突出的可参加“天津市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评选活动,并颁发奖状及证书。
以上所有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当前政策制定,若工资及福利待遇政策有调整,以当年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五、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期间,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2)。因疫情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况,上述安排会相应调整,招聘单位将通过相关平台告知考生。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22-27629988转8202;15302053229
(工作日上午9:00-11:20、下午14:00-17:20)
监督电话:022-27629988转8201、022-87478636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9月16日
附件2: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全体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填报考试(包括体测及面试)当日及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考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法参加考试环节。
2、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并于考前5天及时更新查询健康码,密切关注天津健康码颜色。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红码,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考试当天天津健康码为橙码,则应查明原因(可拨打022—88908890进行查询),如因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可疑症状所致,考生须自行前往医院排除新冠肺炎诊断,且考试当天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在各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如因治愈确诊病例所致,未满28天医学观察期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如考试前个人天津健康码申报信息(如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4、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应于考前14天前,前往低风险地区,按照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纳入健康管理,原则上尽量避免跨省市流动,并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监测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如确实无法确保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实施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考生在体测、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当天须提供天津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抵达考点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各项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境外抵津且满14天的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阴性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满足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5、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疫情期间,考生考试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招聘单位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天津健康码、行程码、抵达考点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示、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在考生进场、查验、如厕、离场期间,应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行动,与他人之间严格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7、考生若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8、其他准考证载明的相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