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有关规定,为满足单位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北京大学滨海医院)
(二)单位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三)单位性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单位职能:
作为滨海新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滨海新区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12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7.招聘计划表其它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陪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 10月21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tjwzx.cn)及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组织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投递至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 wzxrsk@126.com。邮件主题文件名:“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例如:检验科+专技+张三+本科+医学检验技术
报名表见附件2《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8日(周五)上午9:00至11月1日(周二)下午5:00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不低于1:1 的岗位方开考。
2.报名时上传PDF格式的证件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资料,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红底)1张,个人简历1份,学历、学位、学籍验证报告。
3.应聘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考核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医院网站(http://www.tjwzx.cn)发布。相关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到医院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此期间需要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需携带初审阶段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考核人员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且不满足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进入考核资格。进入考核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具体审核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
4.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6.相应学历证书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在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核验打印的《认证报告》(2022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审核现场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学位网可顺畅登录。
8.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现场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四)考核
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考核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根据进入考核考生数成立考核考官组,考核考官组由9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保留主考官分数,其余8位考官分数,按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将保留分数的7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是应考人员的考核得分。
考核结束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考核成绩平分情况,按照主考官所打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tjwzx.cn)公布。
六、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相关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落实,将做好健康排查、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现场巡视、流量管控、应急处置等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对不宜录用的人员,不予录用。
九、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tjwzx.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管理。由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天津市劳动合同书》,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后,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名册》,报区卫健委人事室备案。
十一、递补
考核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考核、体检、考察等各项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tjwzx.cn)发布。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25893604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监督电话:022-65665889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2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4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