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招聘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区急救分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进行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嘉顺路575号公卫中心
(三)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负责全区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的指挥和调度;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现场指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的转运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与院前医疗急救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好登记、汇总、统计和报告工作;普及急救医疗知识,承担院前急救知识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承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二、用工岗位及数量
用工形式为合同制,具体岗位详见《急救分中心招聘多种用工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4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12月14日在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滨海急救”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六、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考试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一楼
天津市滨海新区嘉顺路575号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至2022年12月18日16:00。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⒈《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无犯罪证明记录;
7.报名现场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可顺畅登录。
8.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七、考核
此次考核工作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自行组织实施。
考核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1、面试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嘉顺路575号)(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于面试当天8:45前到达考场,未按时到达取消面试资格。
2、注意事项: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核结束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主考官打分高者,排名靠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于考核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考察,对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公示及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一、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多种用工人员,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管理。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天津市劳动合同书》,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递补
考核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区急救分中心:022-2531756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