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招聘辅警270人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 2005年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8)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本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本人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凡有以上情形之一且故意隐瞒的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或入职后,招聘机关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招聘信息发布
公告于2023年1月10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talents.com.cn:80/profile/)上发布。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相关通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北方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4日9:00至1月1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14日9:00至1月19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1月14日9:00至1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组织方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24 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月14日9:00至1月20日16:00进行确认缴费(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经审核确认后,于2023年1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如岗位(代码)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代码)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须满足开考比例要求不低于2:1。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3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下载时间、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届时详见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 :l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2 :l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四)面试
各岗位(代码)通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仍达不到2:l 的,应当组织现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提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结果并进行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在规定期限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材料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可按照通知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 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每月应发工资为5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公开招考报名网站,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特别提示
(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考试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环节产生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022-28014067
报名咨询电话:022-669773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