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0人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媒体中心是滨海新区集移动客户端、各类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播平台为一体的主流媒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媒体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编辑记者(10名)
(二)岗位描述:具备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语言表达能力,有敏锐的新闻洞察力、感知力和理解力,能够创新新媒体表达方式;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精神;有较强的领悟力、进取心、责任心和创造性,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胜任节假日加班加点的特殊工作要求。
(三)招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准),中共党员优先。适应双休日、节假日加班。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正式聘任。
四、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8月20日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8月17日9:00至8月22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4日16:00
2.查询和报名网址:泰达人才网(http://www.tedahr.com)。
应聘者请登录泰达人才网,点击申请应聘职位,同时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本人近期证件照、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等。
(二)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成功后不能修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人员不得重复报名,网上报名需先申请账号填写个人简历信息,个人信息填写无误者再申请报考岗位;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申请岗位之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仔细检查个人填报信息。
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且需符合回避原则。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请关注泰达人才网(http://www.tedahr.com)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缴费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以报名公告网站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待定。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及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同时,组织体检。
(八)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结果、笔试安排、面试安排将通过网站公告、电话或短信告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查收信息。
2.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单位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五、其他事项
考务咨询电话:022-25295966/5980/5905/5914,25274202
政策咨询电话:022-65622913
监督电话:022-65622669
咨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09:00-11:3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