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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瑞景中学招聘方案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09 17:10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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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瑞景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发布3个岗位,共招聘3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瑞景中学是市教委直属完全中学。我校始建于2005年,校址坐落在天津市瑞景居住区,占地面积为4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406平方米。我校有设备现代化的教学楼、多功能报告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心、琴房、画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有设施齐全的体育馆,有可容纳1300人用餐的市A级餐厅,布局整齐,环境优雅。目前初、高中在校学生1470余人,34个教学班,其中包括22个普通高中班,12个初中班。我校是天津市第二批特色高中实验项目校,为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我校2024年拟招聘教师3名。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4年拟招聘中学教师3名。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2024年天津市瑞景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6、应聘人员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93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和工作能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明材料及相应学位证书;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证明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若届时不能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除2024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4年天津市瑞景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4年4月9日-4月1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瑞景中学官网(http://ruijing.tj.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本次招聘报名、网上审核、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16:00至4月19日16: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14日16:00至4月20日16:00
 
  3.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14日16:00至4月21日16:00
 
  4.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于2024年4月22日9:00-11:00进行告知,届时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14:00至16:00。
 
  5.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 4月25日9:00至27日9:00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6.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 综合知识占2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24年5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四)资格复审(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5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天津市瑞景中学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内于天津市瑞景中学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2.身份证; 3.高中教师资格证;(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证明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若届时不能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4.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6.应聘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貌证明。(如4中已包含政治面貌的证明亦可);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明; 8.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学证明,加盖公章且内容包括:生源地,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9.2022届、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五)面试:1.地点:天津市瑞景中学(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2.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模拟授课满分70分,考生根据我校提供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二是答辩满分30分,考生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将模拟授课与答辩两部分成绩相加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3.总分计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排前。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瑞景中学官网公布(http://ruijing.tj.edu.cn/)。
 
  (六)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学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八)公示我校根据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668108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681069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录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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