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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30 09:25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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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39号)规定,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始建于1956年,实施以技师(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为主要培养方向的全日制技工教育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技师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数控加工、机电技术应用、电器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木工、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以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高技能人才1人,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4年7月29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4日9:00至8月9日16:00,报名时间为5天。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www.tjlgj.com)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并将报名表、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tjsldbzjsxyrlzyb@tj.gov.cn)。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6:00。
 
  学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应聘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单》的要求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一)考核内容
 
  考核的方式为试讲和技能操作,试讲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分钟,应聘人员在指定教材中进行教学能力展示(含信息化教学能力);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现场完成本专业指定项目的技能实操任务,限时180分钟(含备考时间)。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三)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总成绩=试讲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60%。试讲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试讲和技能操作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任一单项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公布成绩
 
  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在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查询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教职工准入情况、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最终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2-24790738
 
  监督电话:022-24379725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