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
工作人员面试入闱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你们好!
现将201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闱最低控制分数线、资格审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闱最低控制分数线
喀什、阿克苏、和田和克州等四地州市职位(代码:1103—1166)面试入闱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10分,其它地州市职位(代码:1001—1102)面试入闱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考生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面试入闱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1—2人职位按照1︰3比例,3人以上职位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12月3日,对报考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昌吉州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职位代码:1001—1068);
12月4日,对报考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职位代码:1069—1123);
12月5日,对报考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职位代码:1124—1166)。
每天10︰00—19︰00时(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
2、资格审查地点:金谷大酒店(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58号)三楼大会议室。
乘车路线:市内乘7、17、35、61、62、63、902、907路公交车小西门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孟祥忠 联系方式:0991—2391455,13201265581
3、资格审查部门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
四、携带相关证件要求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本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组织部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的配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新疆户籍人员配偶、子女,须提供配偶、父母新疆户籍证明及结婚证等材料。
(4)援疆干部配偶、子女由援疆干部所在地(州、市)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特别提醒: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日程公布时间和具体职位面试时间有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新疆昆仑网、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随时关注有关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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