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2011年新疆兵团民政服务站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11-07-15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经兵团人事局批准,兵团民政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见附表《2011年兵团民政服务站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能从事加班及轮班工作;
5.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 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到兵团民政服务站现场报名填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到兵团民政服务站报名和资格审查。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以便另行通知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2011年7月27日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炉院东街9号兵团民政服务站(乘915路、3路、109路、931路、305路、601路公交车和平桥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3201226501
监督电话:0991-2890466
(三)考试
1.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次参加笔试、面试的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1)笔试(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的应聘者中依据成绩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 分当场公布。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3.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笔试、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现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兵团民政服务站人事部门牵头组织。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考核由兵团民政服务站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兵团民政服务站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人事局、民政局纪检部门对我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聘工作的用人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 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兵团民政服务站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
本《方案》由兵团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2011年兵团民政服务站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见附表《2011年兵团民政服务站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能从事加班及轮班工作;
5.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 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到兵团民政服务站现场报名填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到兵团民政服务站报名和资格审查。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以便另行通知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2011年7月27日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炉院东街9号兵团民政服务站(乘915路、3路、109路、931路、305路、601路公交车和平桥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3201226501
监督电话:0991-2890466
(三)考试
1.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次参加笔试、面试的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1)笔试(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的应聘者中依据成绩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 分当场公布。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3.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笔试、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现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兵团民政服务站人事部门牵头组织。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B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考核由兵团民政服务站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兵团民政服务站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人事局、民政局纪检部门对我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聘工作的用人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 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兵团民政服务站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
本《方案》由兵团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2011年兵团民政服务站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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