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测试、资格复审、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
(一)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8月1日10:00至8月9日18:00期间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测试形式
测试分基础知识卷和素质测试卷,基础知识卷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知识水平,素质测试卷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和文字写作能力。自治区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三)测试时间(北京时间)
2011年8月10日 10:00至12:00(基础知识卷)
12:30至14:30(素质测试卷)。
(四)测试地点
考生到志愿服务地所在地州市参加测试。
(五)有关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8月20日,自治区选聘办根据测试成绩,坚持应届大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回原籍所在村任职的优先,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的优先,少数民族大学生到汉族村任职优先的原则,按各地州市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推荐表》(附后),交由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由考生毕业院校审核,历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各地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由县(市、区)、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
网上公布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复审时间
2011年8月21日至2011年9月10日。
(三)复审机构
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地州市选聘办负责。内地籍考生和疆内跨地区报名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并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件和材料邮寄至志愿服务地所在地州市选聘办。
(四)考生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2.考生交由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推荐表》。
(五)有关要求
1.请考生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选聘资格,并根据测试成绩依次替补。
四、体检
自治区选聘办根据各地州市资格复审情况,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新疆籍拟聘人选由地州市选聘办于2011年9月18日组织体检,跨地区报名的在户籍所在地州市参加体检,体检人员提前1天到志愿服务地所在地州市选聘办报到。内地籍拟聘人选在参加岗前培训前提供由当地县市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测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
2011年9月26日,自治区选聘办从测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关通过新疆昆仑网站、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等网站公示。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推荐表 (应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推荐表 (历届)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地、州、市选聘办通信地址一览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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