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退役士兵为自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202名公务员。经培养合格后,定向录用到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一、招考对象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新疆户籍考生取得户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
3.具有新疆户籍的各部队已退役士兵。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5.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有违纪行为的,在近五年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7.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82年8 月19日至1993年8 月19日期间出生);
退役士兵须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9 日至1993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至1993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退役士兵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要求: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说明、体能测试标准》规定的条件。
三、招考(培养)方式、院校和职位
㈠ 培养方式
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取考试一并统考的办法,合格后即到报考院校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1.专科教育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
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㈡ 招考部门、人数及职位
招考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
8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查阅。
招考职位情况详见《2011年新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职位表》
四、招考程序
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五、报名、缴费方式、时间
1.报名、缴费方式
报名、缴费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2.报名、缴费时间:2011年8月19 -23日。登陆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
六、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部采用汉语答题。
⑴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⑵教育入学考试科目:
①专科班(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②本科班(本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和第二学士学位):《民法学》
③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⒉笔试范围
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详见“政法干 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zf.chsi.com.cn或http://zf.chsi.cn。
⒊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⑴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18日,17日举行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18日举行教育入学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⑵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上述考试地点参加笔试。
⑶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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